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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883693

【网友访谈1】访安全论坛顾问——汉五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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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8# 的帖子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产品的安全都有明确的控制要求。
发表于 2008-10-14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是四川人,从事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给总局有关部门打电话谁都可以,因为信息公开化电话在总局网站上都可以找到。而且也是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何况我本人还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及时了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信息也是我的权利,不需要和谁熟悉,所以没有内幕消息。

2、今年大家感觉事故多,其实不是那样的,总局有关部门也对记者说了:是因为某些企业在奥运会期间停工了而大部分企业呢安全生产工作又抓的比较紧到了奥运会一结束呢就松懈了,有这个原因在里面,也有你说的长期积累的原因,当然原因肯定不止这些追根溯源还是我们前面说的那些原因是根本的。

3、从长远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制度肯定是要强制推行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只是我个人认为就算推行也没有某些朋友或者我以前想象的那么美好,简单点说:因为我们毕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想让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环境和权利、待遇象国外一样毕竟还有比较长的路要走。就拿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制度来说也是好事多磨搞了10来年,律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出台后才逐渐有了今天的大好局面。
4、我们单位没遇到过所以我不知道到怎么对付,有些事情我们企业真的没办法只能妥协。要么就对抗到底。或者就诉苦叫穷对他们说:工资都发不出来我的退休人员还在闹呢?你不信我叫几个老人家来。。
5、《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中,并没有“职工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就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下班途中意外事故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前提是单位同意或者默认可以提前下班)
6、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11342-1989

  【颁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 文 号】GB11342-1989
  【颁布日期】1989-06-23
  【实施日期】1990-01-01
  【标  题】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国家标准都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那么很显然这个上岗证件应该由他们来发.

7、既然是小道消息何必在意呢?

[ 本帖最后由 汉五弟 于 2008-10-15 00:00 编辑 ]
发表于 2008-10-15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五弟说话越来越圆滑了,哈哈。进步了啊。还是要打击一下的,不打击哪有这些进步啊。
发表于 2008-10-15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去关注大环境,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发表于 2008-10-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0# 的帖子

哈哈,我现在正在逐一上任! 杂事多的很!
发表于 2008-10-17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真是有心啊!~加油!
发表于 2008-10-1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五弟:
你感觉国家安监总局将安全评价师划归劳动局,成为了职业资格后,注安将来能从事安全评价工作吗?有签字权吗?
发表于 2008-10-1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都很中肯,希望国家能在下真功夫
发表于 2008-10-17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3、从长远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制度肯定是要强制推行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只是我个人认为就算推行也没有某些朋友或者我以前想象的那么美好,简单点说:因为我们毕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想让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环境和权利、待遇象国外一样毕竟还有比较长的路要走。就拿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制度来说也是好事多磨搞了10来年,律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出台后才逐渐有了今天的大好局面。
我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
发表于 2008-10-1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哈的見解高明﹐晚輩佩服。
发表于 2008-10-1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7# 的帖子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看今后出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怎么规定。
发表于 2008-10-2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五弟回答。哎,中国的事情总是办得牛唇不对马嘴啊
发表于 2008-10-22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汉武弟弟

你今年考注册环评工程师考过了吗?我就过了一科导则。听说你在QQ环保群还组织他们学习,不知道你考过了吗?听说今年的全国通过率1000人,明年准备500人过关,如果没有过,还准备考试吗?我是这里的常客呀,不过好久没有来这里了。这里也没有06/07年但是关于放水的时候快乐多了,感觉珠江水他们也没有来这里了,冷清了好多呀
发表于 2008-10-2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3# 的帖子

我没考环评.也没组织他们学习.组织学习的是另一个朋友.
发表于 2008-10-2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的帖子

学习了,你的话很精辟,很受启发。
的确,这种状况无处不在,我有些同学已经转行了!
发表于 2008-10-2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wo

我就是上了论坛不想说话.......
发表于 2008-10-2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应该置顶
发表于 2008-10-2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交流方式不错,建议论坛版主多进行这方面的交流!
发表于 2008-10-2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 的帖子

成竹您好!我曾经在群里对您及您的朋友们说过一些狂妄无知不礼貌不友好的话,在此向您及您的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希望您及您的朋友能谅解,忘记过去我们一起做朋友共同交流学习进步,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汉五弟 于 2008-10-27 03:29 编辑 ]
发表于 2008-10-2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要太在意大环境的坏的方面,否则人就会太悲观了,我一直认为做安全工作是一项积德行善的事情,哪怕是员工都不理解,但做了就要尽力对的起这两个字。我是新手上路,汉五弟,看来你是老安全了,以后多来论坛交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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