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牛虻gadfly

国家现行行政问责制能否真正改善国家安全生产现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1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问责制度的处罚力度似乎是大快人心的,同时值得人担忧的是它的可执行性。处罚力度大了,很容易造成将部分优秀人才一棒子打死的困境,同时也不容易真正的执行,很可能会出现象6楼所说的现象;处罚力度太小了,往往会让责任人感到违规成本便宜,进而对违规行为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
发表于 2008-10-1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责制对安全生产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积极作用
发表于 2008-10-1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责制是可行的

首先企业的许可证是从当地政府机构申请的, 是有行政审批的; 之后, 政府又有安全的监督权, 所以, 政府就要有安全责任,
只要从行政的一把手与安全责任挂钩考核, 才能有效的推动企业的安全有效投入. 不过由于我国的历史安全欠债严重, 及一些地方的追逐GDP, 没有处理好经济与安全的矛盾, 使得安全大背景仍然惨不忍睹!
我相信这个问责制能加速推进我们的安全状况的好转的!
发表于 2008-10-20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再好的“安全生产民主制”,只要被“恶劣的集中制”打压,
那么,即使再多、再科学的理论,也会没有实践的市场!
各位在发完牢骚之后,还是干好本职工作吧,这是基本的保障。
我们不能在强调“舆论、群众监督”的同时,却忽略了国家机器的职责!
他们应该,而且不可避免的要对历史负主要责任,他们责无旁贷!
但完全依靠某一项职责的落实,忽略系统构成的各个要素和运作机制,同样不可取!
如果想完全依靠“行政问责”来实现系统安全工程,
其结果,就像是想通过美国人(或外星人)来获得“民主”一样,也是不科学的!
发表于 2008-10-21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不能问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县级市发生了安全事故,是该怎样问责呢??县级市领导,地级市领导,省领导???如果时这样的话,为什么没有国家领导??有国家领导了为什么不能有胡锦涛呢??发生一次事故国家主席下台就行了嘛!!!!!!这样的制度怎么去执行啊!咳。共产党就这样了!
发表于 2008-10-21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比没有好,对大部分人有威慑作用
发表于 2008-10-2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现行的行政问责制刚性执行可以真正改善国家安全生产现状,制度弹性执行就不行了。
发表于 2008-10-23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责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各级行政领导实际上处在被动的位置上。不是他们不想管,而是企业的实际执行力有问题。我认为关键的问题是事故的处罚力度或者说企业的事故成本还是低,企业没有把它当回事
发表于 2008-10-23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一次说说:这个问责制只是事故预防的一方面内容是约束政府官员的其中一个方法.不要单纯认为问责制就可以解决全部问题.这当然还需要其他政策的辅助.
发表于 2008-10-2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问责在一定时期,一定环境下是安全监管体系中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但随着安全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他将被忽视甚至消失..因为,1.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问题.目前中国之政治就是人的政治,官大一级压死人,只有办人才让公众一解心头之恨,就是说要有个说法,2.在事故频发之状态下,上边受不了国际国内压力,只有把人处理,才一级一级重视.才能短期内凑效.这就是为什么说行政问责在一定时期,一定环境下是安全监管体系中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了.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问责将侧重企业,而非行政人员.因为安全责任主体是企业,行政问责在安全领域与企业主体矛盾.政治领域不矛盾.其2,问责就是追究责任.政府职能是监管,没监管才有过,才负责.中国大会小会多于牛毛,大小文件如海之水,这样的监管还不到位吗?一定要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派人盯着才算监管到位吗?哈哈,这样,中国人要分两半了.叫一半干,一般看,不然你就监管不到位!!所以,行政问责,就象抓革命促生产广积粮不称霸一样,当他在一定时期完成使命,就会自然消失的.这符合发展规律!!!!
发表于 2008-10-2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上帖.问题是问的:"现状"
发表于 2008-10-27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发展是好事情,目前就是要把已经有的事故预防体系完全运转起来,不管是什么制度都给执行起来。
发表于 2009-1-2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问责能改变安全现状,但是要看问责的程度如何,如果确实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了事故,其行政问责应该由下往上一层一层要重,可是现在官位越高,问责越轻,要是我是一介官员,出了事大不了撤职、开除党籍、警告等等,我也会敷衍了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5-18 09:25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